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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天津發放補貼助推養老服務
- 發布者:北京思杰佳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25/10/25 0:00:00
- 為支持和規范養老機構發展,天津市民政局近日印發《天津市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》,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公辦、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,并根據收住老年人能力等級發放運營補貼,以鼓勵社會力量和各級政府以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機構。
在建設補貼方面,標準根據機構性質與建設類型有所不同:
公產產權設施登記為事業單位養老機構并具備相應編制的,經評估合格后,每張床位補貼3萬元;
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(建筑面積2000㎡以上)、租賃房屋作為養老服務設施或公辦養老機構改擴建的,每張床位補貼1.2萬元;
社會力量自有用房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,每張床位補貼1.5萬元;
社會力量租賃房屋(租期超過5年)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,每張床位補貼0.6萬元。
床位按每30平方米折算1張,不足部分不計。
在運營補貼方面:
非營利性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收住完全自理或輕度失能老年人的,每人每月補貼100元;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,每人每月補貼300元。
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(低保及相關邊緣家庭、80歲以上)的,每人每月補貼300元。
公辦公營養老機構不享受運營補貼。入住滿15天按整月計算,不滿15天不計。
《辦法》同時強化資金監管,要求機構通過市級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如實填報信息,區民政局每半年發放一次運營補貼,并每年開展資金使用情況檢查。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享受建設補貼后應持續運營滿5年,期間不得轉為營利性機構,違者須退回補貼。對冒領運營補貼情節嚴重者,最高2年內不得再申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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